认真学习掌握财政政策 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4-07-25浏览次数:3280

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经国务院批准,在2017年底以前,对宣传文化事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作适当调整后延续。近日,黄浦区财政局组织了“2014年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布置会议”,园林杂志社财务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纳税人必须是具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具有相关出版物的出版许可证的出版单位(含以“租型”方式取得专有出版权进行出版物的印刷发行的出版单位)。黄浦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退税政策和退税程序及退税工作应注意的事项和需要上报的材料、时间节点,并与培训人员进行交流,解答疑问。通过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了相关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从而为准确把握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打下基础。

投稿须知

1.要求文字流畅条理清晰应结合生动、具体的事例或案例,不宜写成纯理论的专业文章或工作总结,不宜只罗列数字,不宜带有商业广告性质。

2.稿件篇幅3000~6000字,采用图文混排,图片(照片)5-10幅。图片(照片)要求原创,清晰度高,每张图片(照片)300 dpi以上(文件不小于2 MB),并附图片(照片)说明(请单独打包)。

3.投稿邮箱:Garden899@163.com,投稿成功后邮箱会有自动回复。

4.文章一旦刊发,即寄样刊。

5.咨询电话:021-54353667

  • *姓名
  • 地址
  • 邮编
  • *联系方式
  • 发票抬头
  • *纳税人识别号
  • *购买
    2025

    2026

    2025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一期

    一期

    二期

    三期

    四期

    五期

    六期

    七期

    八期

    九期

    十期

    十一期

    十二期

    一期

    一期

    二期

    三期

    四期

    五期

    六期

    七期

    八期

    九期

    十期

    十一期

    十二期

  • 金额

    单位:元

  • 点击查看订阅方式